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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0  点击:  来源:

 

关于公布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辅导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

体检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安排,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已进入体检阶段,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7月21日上午8:00

请各位考生扫描二维码加入微信联系群(备注名:岗位代码+姓名)。

二、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前3日保持清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3.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患有慢性疾病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可照常服药,少量水送服。

4.体检当日着宽松衣物,方便检查 。勿穿戴有金属扣及含金属装饰的衣裤,以免影响放射结果。

5.女士妇科检查需在经期结束3日后进行,避开月经期。

6.半年内计划怀孕者不宜进行放射性检查,已怀孕女性禁忌放射性检查。

7.做子宫、附件、膀胱、前列腺彩超时,需憋尿。

8.如需预约核磁共振、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无痛胃、肠镜等项目,请您到体检接待咨询。

9若您在体检过程中感到不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畏寒、呼吸困难等症状),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10.按照指引单上项目逐项检查,避免漏检。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将体检指引单交至体检接待。

11、体检费自理,约500元。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进入体检环节名单

2.体检须知

3.群二维码

 

 

 

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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