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兰州
城市学院岗位聘任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兰州城市学院岗位聘任办法》由学校二届六次全委会讨论并提交二届四次两代会审议通过,经校党委2018年第8次常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上一条: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下一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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