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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城市学院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7  点击:  来源:

各位考生:

兰州城市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已结束,现将资格复审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报名审核通过并已缴费的考生请于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17:00前到兰州城市学院人事处人事科(校本部1号行政楼二楼西侧)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证件照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凭所在院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4、招聘公告中要求研究方向的岗位,需提供研究生学籍档案中专业研究方向(一般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学籍及成绩登记表或学位申请书中体现)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研究方向学籍复印材料者,由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出具准确的专业方向证明,该证明办理拟聘用手续时需与学籍档案核对,如所出具的方向证明与学籍档案记载不一致,不予聘用。

5、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聘用合同、工作经历鉴定等材料)。

6、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确认信息后在备案表右下角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以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层次为准。

三、其它说明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复审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准考证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

联系人:陆文泽 管骅

联系电话:7601119

兰州城市学院人事处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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