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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3  点击:  来源:


关于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复审时间

2022616日(星期四)8:30-12:00,14:30-18:00

二、复审地点

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兰州城市学院1号行政楼2楼西侧人力资源管理科。

三、复审材料及说明

(一)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就读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右下角签名);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5.准考证;

6.招聘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奖励、政治面貌、本科专业等相关资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有关材料的说明

1.研究方向材料。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与公告岗位要求不相符或公告岗位对研究方向有具体要求的,参加复审须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为①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中体现“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材料或②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中的能体现“研究方向”材料(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③由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关于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1)。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模板见附件2)。

3.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

四、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复审时考生须在校门口扫“小兰帮办”登记,自备口罩且全程佩戴,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检查。同时还需提供A4纸打印的当日“甘肃健康码”绿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进入学校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建议各位考生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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