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及聘任工作。
二、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的办理、发放工作。
三、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和聘任工作。
四、协助组建专家评委库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
五、负责政府特殊津贴、园丁奖、领军人才等有关奖项和荣誉称号的评定、申报工作。
六、负责职改办其它日常工作。
七、负责科室自身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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